办理对象 |
人才集体户口在户人员 |
办理条件 |
在户人员在生育后进行备案 |
准备材料 |
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小孩户口本(如小孩已上户) |
注意事项 |
1.请清晰扫描或拍照后上传; 2.拒收快递件到付。 |
相关费用 |
收费标准:免费 依据:根据《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
具体流程 |
窗口办理 取号 → 本人出示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小孩户口本(如小孩已上户)→现场审核通过,工作人员登记信息,业务办结。
审核不通过 → 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网上办理 申请人注册登录https://wsbs.gdrc.com → 网上申请生育备案 → 上传生育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小孩户口本(如小孩已上户)扫描件,提交审核 → 工作人员系统审核 → 审核通过,业务办结。 审核不通过 → 注明不通过原因 → 不生成审核编号。 |
办理窗口 |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五:上午8:30-12:00 周五下午、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