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 |
事项简述 |
省属非公经济单位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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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用人单位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的来函(模板下载); 4.身份证原件; 5.毕业生档案(须通过机要或EMS寄送,严禁个人携带)。 注意: (1)准备材料所列1-4项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 (2)用人单位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也须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须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持“办理材料”中的1-4项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开具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到我局,严禁个人自带)。
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网上办理 申请人注册登录https://wsbs.gdrc.com→网上申请高校毕业生接收→上传“办理材料“中的1-3项扫描件→填写收件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人员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通过EMS寄出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到我局,严禁个人自带)。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不生成审核编号。 |
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收费标准:免费 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五:上午8:30-12:00 周五下午、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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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途径 |
现场咨询: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服务大厅咨询窗口 电话咨询:020-37607198 毕业生接收咨询电话:020-37605523 网站查询:登录https://wsbs.gdrc.com查看办事指南、查询档案在库信息、在线申办业务 ![]() |
监督投诉渠道 |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投诉电话:020-37605405 人社系统投诉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