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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户口迁出

事项简述

在户人员申请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出

办理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三选一:购房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迁往地居民户口簿原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申请人应事先确认好准确的户口迁往地址,具体入户条件请咨询拟入户地公安部门。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取号→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开具集体户首页、个人页以及业务受理回执→业务办结。(注:本人需自行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注:已迁出户口的,户口个人页无需归还。
网上办理
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人才市场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bs.gdrc.com/)→网上申请户口迁出→选择迁户类型,填写户口迁往地址,并提交审核→工作人员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通过EMS或顺丰速递寄出集体户首页、个人页以及业务受理回执→本人签收户口页及业务受理回执→业务办结。(注:本人需自行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注:已迁出户口的,户口个人页无需归还。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窗口办理的,当场送达;

网上办理的,邮寄送达。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办理机构及地点

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大厅6号窗、7号窗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A区1楼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户籍窗
电话咨询:020-87590723
网站查询:登录广东省人才市场网上服务平台(https://wsbs.gdrc.com/)可查看办事指南、查询档案在库信息、在线申办业务
监督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