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档案类业务> 档案材料归档(单位)
办理对象

单位

办理条件

人事档案已转递至广东省人才服务局保管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

3.需归档的材料原件。

4.归档材料上需要另附纸写上所属档案编号、身份证号码,避免重名。

注意事项

1.扫描归档材料原件(材料需要每一页扫描),上传扫描件需清晰可辨,以免影响审核。 

2. 寄至我部的快件单面需要注明网上审核编号,否则不予签收。

3.档案材料属于重要文件,可使用机要寄送。如选择快递寄送,请慎重选择快件公司(尽量使用EMS),避免丢失。

4. 到付件不予签收。

5.人事档案请通过机要通道转递,网上不受理接收。

相关费用

网办:免费        窗口:免费

具体流程

一、    窗口办理

取号办理—>窗口提交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归档材料原件—>窗口鉴别审核材料—>登记归档

二、网上办理

网上业务申请—>扫描需要归档的材料原件—>工作人员内部鉴别、审核—>审核通过,生成审核编号—>寄出归档材料原件—>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材料签收情况—>业务办结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不生成审核编号,无需寄件

办理窗口

天河路13号三楼6号窗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