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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毕业生接收

事项简述

中央驻穗或省属事业单位以非聘用方式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注:
①用人单位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申报材料须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持“办理材料”中的1-2项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开具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到我局,严禁个人自带)。
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网上办理
申请人注册登录https://wsbs.gdrc.com→网上申请毕业生接收→上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填写收件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人员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通过EMS寄出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到我局,严禁个人自带)。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送达

窗口办理的,当场送达;

网上办理的,邮寄送达。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办理机构及地点

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A区1楼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电话咨询:020-???
网站查询:登录https://wsbs.gdrc.com可查看办事指南、查询档案在库信息、在线申办业务
监督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