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毕业生接收 |
事项简述 |
中央驻穗或省属事业单位以非聘用方式接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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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注:
①用人单位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申报材料须清晰、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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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持“办理材料”中的1-2项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开具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到我局,严禁个人自带)。
审核不通过→当场告知不通过原因。
网上办理
申请人注册登录https://wsbs.gdrc.com→网上申请毕业生接收→上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填写收件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人员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工作人员通过EMS寄出接收函→申请人回学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须通过机要或者EMS寄送到我局,严禁个人自带)。
审核不通过→注明不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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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办结 |
结果送达 |
窗口办理的,当场送达; 网上办理的,邮寄送达。 |
办事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A区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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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查询途径 |
现场咨询:广东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电话咨询:020-???
网站查询:登录https://wsbs.gdrc.com可查看办事指南、查询档案在库信息、在线申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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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